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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办开协调函后是否一定要拿到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后才能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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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7 19: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现在拿得到协调函后,因公司还为股改完成,拿着协调函去相关部门开证明时被要求必须拿到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后才可以?记得以前都可以提前开出来,大家是否遇到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16-6-13 13: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的上市办的要求不同吧。如果之前和当地上市办沟通良好的话,一般可直接开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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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4 10: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发生了点差错,多跑了几趟。
要及时和上市办沟通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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