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1、百圆裤业历史沿革中涉及的国有资产事项在发生时(2003年和2007年)已经分别取得“太原市国有商贸资产经营公司”、“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复。
为什么在2010年还要取得“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太原市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关于对确认百圆裤业涉及国有资产有关事项的批复》?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还涉及房地产业务,请问是否会对拟上市主体有影响?
摘于预披露的《招股书》: 一、历史沿革中涉及的国有资产事项: 2、2003 年7 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700 万元 2003 年6 月3 日,太原市国有商贸资产经营公司出具并国商资董发[2003]13号《关于对太原食品饮料厂与山西百缘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合作的批复》,原则同意太原食品饮料厂以部分土地及地上房产出资入股百缘有限。 2003 年9 月24 日,太原市国有商贸资产经营公司出具并国商资发[2003]53号《关于批准确认太原食品饮料厂与山西百缘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合作合同和人员安置补充协议的批复》,对上述合作合同文本及补充协议予以批准确认。 6、2007 年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年12月10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并国资产权[2007]268号《关于将太原食品饮料厂在山西百缘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的股份转到山西百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将太原食品饮料厂在百缘有限的出资转让给盛饰科贸,并投资到山西百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园物业“)。 2010年1月27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并国资产权[2010]57号《关于对确认百圆裤业涉及国有资产有关事项的批复》,对本公司涉及国有资产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确认。 2010年2月11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出具并政请[2010]3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百圆裤业涉及国有资产事项的请示》,确认本公司涉及国有资产事项合法有效。 2010年4月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晋政办函[2010]47号《关于确认山西百圆裤业连锁经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国有资产事项的复函》,同意确认本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太原食品饮料厂投资及国有资产的两次股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