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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是否可以约定剥夺股东权利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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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 10: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为了捆绑他方技术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如他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经我方股东同意,否则不能转让,且我方股东也不购买其股权,这样的约定是否违背了公司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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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 1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各位大神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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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 10: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内有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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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9-1 11: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股权转让时,需要一份其他股东的无异议函。可以从理论上来讲,转让股权,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转让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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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 11: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公司一直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对股权有转让限制的,个人认为均有效。有限公司第一位是人和性,只要是股东之间真实意愿表达所形成的公司章程应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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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 15: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公司法》允许有限公司的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需要维持,股权的流动性需要保证,公司章程应该为股东提供退出公司的机制,出售股权是其中的一种重要方式。
     即使《公司章程》在股东股权转让上设置了一定的限制,但无论如何还是应该保证投资人的退出权。
     而且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来看,股东既然想退出公司,说明其已经不愿意与其他股东继续合作,至少相对于留在公司与其他股东共事,让其退出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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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7: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对外转让的限制程序和条件,如果章程约定与本条第1、2、3款约定相冲突,应当认定为无效。
但是约定情形没有突破本条前三款的约定,可以视为股东对股权转让有另行规定,该对规定有效。
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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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6-9-5 18: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没什么疑难的吧,PE类法律事务已经做成模式了
一份收购\投资协议,一份股东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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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5 18: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NLW 发表于 2016-9-5 18:20
这个没什么疑难的吧,PE类法律事务已经做成模式了
一份收购\投资协议,一份股东间协议。

能说明确一些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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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6-9-5 18: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cxd085 发表于 2016-9-5 18:23
能说明确一些吗?谢谢

就是做股东间协议,你法律责任的源头一般是侵权或违约。
直接原因还是当年最高法的那份对赌协议的判例,你可以搜一下,就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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