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267|回复: 0

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29 17: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上市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国有股东,现在上市公司拟通过向收购方定向增发购买资产,定向增发后,控股股东转变为收购方,实际即为国有控股股东在没有出让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下,转移了上市公司控股权,这种情况是否要报国务院国资委批。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仅仅对因国有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转让股权导致控股转移的需要报国务院国资委批。而对上例那种情况有没有明确规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5 07:33 , Processed in 0.188216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