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131|回复: 3

以下未决诉讼是否有胜诉可能?上市公司是否在招股书中应该做相应处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15 16: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于2004 年10 月8 日、2005 年1 月14 日与江西一建签订《投标合作协议书》和《合同协议书》,合作承接修建江西景婺黄(常)高速公路项目C6 合同段。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江西一建向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80 万元和保函保证金1000 万元,由其第三直属项目部经理留民呈负责签署相关文件。留民呈之妻潘冬媛办理了相关款项汇入公司账户的事宜。后因项目实施后形成较大亏损,本公司未退还潘冬媛交付的履约保证金。2009 年,潘冬媛与其债权人周崇德、徐爱荣、郭海廷因借贷纠纷经法院判决败诉后拒不履行还债义务。2009 年7 月,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债权人申请,作出(2007)丽中民执字第12-3、16-3、27-3 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本公司于建行三支行的银行存款1,000.00 万元。2009 年12 月,本公司将账面欠付潘冬媛的履约保证金980 万元与冻结款的差额确认了负债金额20.00 万元。2010年1月19日,本公司被冻结的1,000.00万元被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2010年3月20日,本公司以周崇德、徐爱荣、郭海廷及潘冬媛为被告,以江西一建为第三人,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对本公司
银行存款1,000.00万元的强制执行。2010年3月31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公司的起诉。2010年12月15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0)浙丽执异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已于2010年12月30日提出上诉。截至2011年6月30日,二审正在审理中。
发表于 2011-10-16 10: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1. 公司作为发包方,在对方已经履约的情况下,按常理应该退还投标方的履约保证金。即公司应退还潘的980万元。法院的判决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不存在异议。
2. 在招股书中如实纰漏,说明不支付的原因,这涉及到上市公司的诚信问题。

评分

参与人数 1 +20 收起 理由
COSCO + 2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6 14: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应算或有负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0 12: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两位同学分析。本人认为公司胜诉可能性不大,招股书中对事件披露不够客观、详细,让投资者无法了解到事情具体情况,同时并未对败诉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给出合理的处理措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0-4 09:33 , Processed in 0.223544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