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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的审批问题,恳请各位大神帮助!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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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6 13: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6月生效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了三类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产权转让、增资及资产转让。
与此同时,对于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目前仅有针对产权转让方面的规定,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关于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此便有一疑问,针对国有金融企业的增资扩股行为,第一种理解是适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种理解是将增资扩股等同于股权转让,参照适用相关规定?

以上仅为抛砖引玉,还请各位前辈、大神批评指正!非常感谢!
最佳答案
2016-12-7 09:36:44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说的很清楚, 金融、文化类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等行为,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不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怎么讲,你还是要依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进行操作。
发表于 2016-12-6 15: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1. 金融类企业是财政部管理,国资委的规定不适用于金融企业。
2. 增资扩股按照股权转让的思路处理,规定没有明说,个人觉得木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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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6 16: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
1、《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是要适用的,因为说了是国有的金融企业,文件是和财政部联合出具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也需要适用,类似特别法与一般法的规定,如果有冲突,适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规定。
2、增资行为,实质也可以看做股权转让,可以拆成两个步骤,向国有股东增资,国有股东转让其增资获得的股权,效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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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6 17: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6-12-6 15:35
1. 金融类企业是财政部管理,国资委的规定不适用于金融企业。
2. 增资扩股按照股权转让的思路处理,规定没 ...

非常感谢您的答复!
请原谅我在问题中表述的不够清晰。具体情况是:
A为国有独资金融企业,B为其子公司(A与B不存在控制或者实际支配关系,B为非金融企业,B公司应当不构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所界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那么对于B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是否可以直接适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增资行为”?
但另一方面,如果对于A公司构成股权转让,是否要适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央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转让一级子公司的产权应当报财政部审批。”?
这两种情况是否存在矛盾。考虑到项目进度安排,如需财政部审批可能难度较大。

恳请您的解答!非常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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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6 17: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sevenxy 发表于 2016-12-6 16:24
个人意见:
1、《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是要适用的,因为说了是国有的金融企业,文件是和财政部 ...

非常感谢您的答复!
请原谅我在问题中表述的不够清晰。具体情况是:
A为国有独资金融企业,B为其子公司(A与B不存在控制或者实际支配关系,B为非金融企业,B公司应当不构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所界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那么对于B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是否可以直接适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增资行为”?
但另一方面,如果A公司股权比例稀释视同股权转让,是否要适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央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转让一级子公司的产权应当报财政部审批。”?
这两种情况是否存在矛盾。考虑到项目进度安排,如需财政部审批可能难度较大。

恳请您的解答!非常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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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09: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说的很清楚, 金融、文化类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等行为,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不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怎么讲,你还是要依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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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09: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franceandjuliet 发表于 2016-12-6 17:50
非常感谢您的答复!
请原谅我在问题中表述的不够清晰。具体情况是:
A为国有独资金融企业,B为其子公司 ...

若存在冲突,适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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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7 10: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6-12-7 09:36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说的很清楚, 金融、文化类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和上市 ...

非常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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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7 10: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sevenxy 发表于 2016-12-7 09:41
若存在冲突,适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非常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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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8 09: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6-12-7 09:36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说的很清楚, 金融、文化类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和上市 ...

对于B这样的国有金融资产参股子公司是否必要进厂交易?是否必须要进行国资评估?目前初步研究的结论是,无明确法律依据。但为了项目稳妥起见,需要进行这样的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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