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658|回复: 3

请教:中外合资企业出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25 10: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OSCO 于 2012-4-26 18:02 编辑

a+b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X,但a,b未按照合营合同(1)的约定缴纳出资

后,a、b将将部分股权转让于c,三方重新签订合营合同(2),并按照约定缴纳出资

问:未按照合营合同(1)缴纳出资的行为视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2-4-26 10: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新合同前的问题承担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6 16: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是持续存续的,A和B也一直是股东,对于公司以前的出资瑕疵是有责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21 16: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应该按照章程约定比例和期限缴纳,对于出资不实应该承担资本充实责任,对债权人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新股东除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4 03:48 , Processed in 0.886373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