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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子公司报告期内纳税金额有差异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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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8 09: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拟IPO的公司A,在美国有一个重要的子公司B,负责主要的生产和研发。之前该子公司账务不太规范,准备IPO后,审计对其账务进行了规范,但发现之前年度纳税金额有问题,按照规范后的情况来看,之前年度可能同时存在多交税款和少交税款的问题。国内的公司一般少交的税款后来补缴就行,税务局会给出无违规证明,现在想问该子公司B多交和少交税款怎么处理?好像美国那边是不能补缴或者退税款的。求教,求案例,谢谢~
发表于 2017-4-18 12: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股东出具承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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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8 14: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7-4-18 12:12
股东出具承诺吧。

您的意思是大股东出具兜底承诺,如果未来补缴,大股东代公司缴纳对吗?这样的话前期已经缴纳的税款就不再做任何调整了,就按之前已经缴纳的实际情况,是怎样就怎样对吧?之前已经错误的就不再去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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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8 14:25: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确定事项出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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