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488|回复: 0

[其它] 博彦科技招股书税收问题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12-27 11: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 1997 年6 月20 日北京博彦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北京博彦截至1997 年6
月30 日累计实现的未分配利润161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此外,股东王斌、马强、
龚遥滨、张荣军4 人各追加货币投资7.25 万元,合计29 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20 万元,其中,王斌、马强、龚遥滨、张荣军四名
股东各出资55 万元。
本次增资经北京伯瑞龙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于1997 年7 月15 日出具“(97)
京伯会内验字第017 号”验资报告。
本次未分配利润161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王斌、马强、龚遥滨、张荣军四人
合计应缴个人所得税32.2 万元,该税款已于2011 年7 月4 日缴纳。”
上面的招股说明书原文,请教各位大牛,1997年应该缴纳的个税,直到2011年才缴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是应该要缴纳滞纳金的,但是从招股书来看,这家公司好像没有缴纳,不知道是否需要再缴纳滞纳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4 16:22 , Processed in 0.695334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