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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367|回复: 6

重组办法-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还用不用符合发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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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9: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完全按重组办法,还是两个都要遵守呢?
按理说,没有规定说可以不按照发行办法了,可难道报两套不同的申请文件和程序吗?
发表于 2008-12-9 20: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重组办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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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20: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涉及募集资金投资信项目的报发审委,按非公开发行办法;不涉及募集资金的或募集资金仅限于购买剩余注入资产的,报重组委,按重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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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21: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511502 的帖子

按照规定,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也属于非公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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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0 00: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重组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已经明确指出: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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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0 09: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不试用了

我们刚做的类似项目,受理部门为发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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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0 0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到现金的在发行部审核,不涉及现金的在上市部,做过的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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