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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应收款预收款的抵消列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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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18: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做工程安装的公司,连续承接一个客户的不同项目的工程业务,在报表中前一个项目的应收款和后一个项目的预付款是否抵消列报?我觉得抵消列报对报表使用者有很大误导,比如可能本来有账龄三四年的应收款,但抵消后都没有了,请问高手此种情况的处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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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cpazhang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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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18: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对于双方来说就是一直有债务往来 那个项目可能是其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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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19: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项目核算,前一个项目的应收款和后一个项目的预付款不能抵消,同一个客户账龄可能分好几档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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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20: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elsea1105 于 2012-1-30 20:55 编辑

根据一般来讲,如果客户在账务核算时能够按照项目进行区分应收和预付的话,从本质上应当分别列报。因为新准则将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本质上视为一种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2.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但大部分企业在账务上实际上无法将项目与应收款和预付款严格做到一一对应。例如你1月5日收到一笔10万元的款,可能包括两部分:其中4万是结清上月项目的尾款,6万是这个月新项目的预付款。但对方打来款时并没有在银行单据进行详细说明。同时客户的业务人员也没有办法进行明确区分。这就造成收到的钱和项目实际上无法一一对应。楼主可能觉得出现这种情况可能很小,但根据本人的经历,实务中项目和收到的钱能够严格对应的企业几乎没有,尤其是如监理公司、设计公司等提供服务的企业,项目多,项目时间跨度很长。因此在实务中往往采用先进先出的规则,就是先付欠款(应收款)如果有剩余确认为预付(新项目的预付账款)。
就账龄来看,就按照实际业务发生的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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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yd + 6
yanzhufei + 10 + 10
zzxxyyll2008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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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31 08: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chelsea1105 发表于 2012-1-30 20:53
根据一般来讲,如果客户在账务核算时能够按照项目进行区分应收和预付的话,从本质上应当分别列报。因为新准 ...

谢谢4楼不吝文字,精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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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31 09: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这种情况作为IPO审计,是否有问题?是否需要合同对方确认抵消是可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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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16: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先锋币

4楼说的有道理,能分项目按项目,不能分项目先进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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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16: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不能相互抵销,分别列报。可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公告第8号:
四、如果对同一购货单位既有应收账款又有预收账款,企业能否按照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相抵后的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答:如果企业对同一购货单位既有应收账款又有预收账款,在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通常不应当相互抵消。但是,在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如果企业与该购货单位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同意按照债权债务净额结算,或同意同时兑现债权与债务,企业可以按照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相抵后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点评

这是06年新准则发布之前注协发布的援助公告了,不过仍有一定参考价值。  发表于 2012-3-2 12:26
这个消息网站在那里啊  发表于 2012-1-31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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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21: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一般情况下应该分别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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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 01: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客户的不同项目的工程业务”
应收账款分不同项目的应该不可以抵消列报吧?

点评

从财务上讲是这样的 可是老板就知道一个总帐 他欠我多少钱  发表于 2012-2-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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