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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律师工作报告披露内容截至基准日还是出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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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1 09: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时,对有关问题的核查期限及发表相关结论的时间,是就报告期内的事项发表法律意见还是就出具日之前发生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呢?有没有什么法律的规定。
发表于 2017-7-31 10: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是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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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31 11: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现在很多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一些结论(如行政处罚章节和重大合同章节),都是写的截至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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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 12: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为出具日,专利、商标等财产信息,诉讼、处罚等合规信息,重大债权债务都是截止到出具日的,引用财务数据之类的会截至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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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 16: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除了引用审计报告的数据以外,都是截至出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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