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为推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加强证券期货监管力量,中国证监会计划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中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本次人才引进面向国内外金融领域。引进对象为: (一)在国内外知名的证券期货、投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在境外上市或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大型国有企业,担任过中高级及以上管理或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高层次专业人才,优先引进担任过上述机构负责人,或高级及以上管理或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在国内外经济金融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三)具有经济金融领域丰富管理经验,在中央部委担任正处级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才。 面向国外引进的人才以我国海外留学人员为主,兼顾华侨华裔和其他外籍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区域以发达市场国家和地区为主,兼顾其他国家和地区。 二、资格条件 引进人才应符合上述引进对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从业记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法律、财经、金融、统计、信息技术等专业,条件特别优秀的,专业可适当放宽;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较好的汉语和英语沟通能力; (五)工作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人才使用和待遇 引进人员在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工作,并实行1至2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依据引进人员自身条件及专业方向,在证券期货监管系统规划发展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的战略研究部门,为监管工作提供战略咨询和决策依据。以下简称“规划委”)任职。过渡期满后,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继续在规划委任职,或进入会机关有关部门、监管系统有关单位任职。 我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为引进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薪酬待遇。已进入国家“千人计划”的人才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符合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条件的人才,我会将协助为其申报。 四、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中国证监会2012年引进中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附后),于2012年4月30日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rencai@csrc.gov.cn,邮件标题请以“姓名+人才来源(境内或境外)”命名,其中境外报名人员请另附一份英文简历。我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评审遴选,并按国家有关政策履行相关程序,最终确定引进人员。 我会将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真诚欢迎国内外有志之士报名。 咨询电话:01088060100 传 真:0108806110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1802室 邮 编:100033
中国证监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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