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4393|回复: 1

[已解决]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0-24 00: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悬赏1先锋币已解决
各位大大!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A代B公司(尚未成立)垫付服务费是否属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注:B公司未来是A公司持有10%-20%的参股公司,参股公司总投资1000万元,A公司预计出资100万元,不具有控股权,且目前尚未设立。
谢谢!
最佳答案
2017-10-24 00:59:44
可以作为设立公司的筹备费处理,在公司成立后,可以作为注册资本,也可以作为负债。

最佳答案

查看完整内容

可以作为设立公司的筹备费处理,在公司成立后,可以作为注册资本,也可以作为负债。
发表于 2017-10-24 00: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可以作为设立公司的筹备费处理,在公司成立后,可以作为注册资本,也可以作为负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9 13:21 , Processed in 0.187717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