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325|回复: 3

关于董事会决议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请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24 18: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有9名董事,来自B股东董事4名,在审议与B股东交易时,应由非关联董事()名出席能够召开?应由非关联董事()名表决,可以通过?
【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应由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这里为三名出席即能够召开; 并且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这里为三名表决通过即为通过;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所以应该是5和5】

我看注会的经济法习题集的一本书有这道题,但答案是3 ,这两条到底以哪条为准啊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2-24 19: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要表决关联事项,需要至少三名非关联董事出席,才能召开董事会。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是针对董事会无关联事项表决而言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2-24 19: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5是一般情况,3是特殊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22: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zhzxlw 的帖子

呵呵,谢谢楼上各位大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4 02:26 , Processed in 0.193511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