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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申报前是否可以不设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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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 09: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各位,首发申报前是否可以不设证代?是不是上市后六个月内设就可以了?请问相关法规的出处?有无参考案例?谢谢!
发表于 2018-3-4 10: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交易所要求企业设置证代一职。但投行出于谨慎起见,往往要求提前上岗,一方面锻炼经验,免得出差错,一方面作为董秘的备份。这叫做’不能临上花轿才盘头”
你冒这种风险作甚,不是个大问题,但谁能说准这根稻草是不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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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0 
发表于 2018-3-5 11: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4)》
3.28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本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

所以还是早点搞比较好,至少上市之前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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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xy + 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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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5 22: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报会前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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