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企业整体并购,2018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8200万元。A企业,主营互联网营销,是国内为数不多(共10家)的跟腾讯广告后台系统直接API接口的互联网精准营销企业。业务模式: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手机无流量传输解决方案,获得流量入口;同时自主研发DLS广告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精准投放,为用户提供精准营销服务。目前公司产品手机用户达1.5亿。主要客户阿里、百度、腾讯、中国平安、谷歌等头部客户。公司2016、2017年经审计收入分别为3000、7000万元,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为800、3200万元,承诺2018年收入分别不低于10400、5200万元,19-20年年均增长25-30%。 B企业,主营数字整合营销,包括品牌管理咨询、数字营销、传播代理等。主要客户腾讯、丰田、张裕、王老吉、长隆集团、金六福、桂林三金等。主要业务模式为互联网整合营销,线下辅助落地。公司2016、1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07、1.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00万(扣非后净利润2200万元,该年度实施了高管股权激励计提费用)、2300万元。承诺2018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19-20年年均增长25-30%。估值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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