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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资产评估并验资,超出出资额的资本公积可否再次有股东作为实物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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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09: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一个问题:
近期遇有一个项目,股东以实物出资,该实物经评估810万元,股东以560万元认缴出资,并经验资,其余2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后来,股东仍以实物方式增资140万元,并经验资。根据验资事项说明,该等实物增资系第一次出资中超出出资额250万元中的140万元。

我觉得,这250万元出资已计入资本公积,若再次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应由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规范?
发表于 2012-4-26 11: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重复出资,最好让股东以现金方式补助该次出资。

点评

投行业务精英人才讨论103429604  发表于 2012-4-27 14:45
任何理解属于重复出资?请指点一下赛。  发表于 2012-4-26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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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3: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咋搞的,当初出资谁给的主意,纯属瞎搞!资本公积属于公司财产,跟某个股东无直接关系,不能由该股东再用做出资!如属转增,那股东们都有份!

点评

有限公司公司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只转给一个股东,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权力投行业务精英人才讨论103429604  发表于 2012-4-27 14:47
同意,资本公积转增可以约定由一人享用  发表于 2012-4-27 09:48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股东会决议就转给一个股东,应该也没问题吧。  发表于 2012-4-2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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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6: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胡闹吗?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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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19: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风细雨江湖 发表于 2012-4-26 11:39
属于重复出资,最好让股东以现金方式补助该次出资。

重复出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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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21: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LZ的意思是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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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22: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正常的情况,你第一次用实物出资后,实物资产归企业所有,怎么还能重复出资?是不是第一次没有办理过户?这样的话,第一次出资也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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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7 09: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你所述,股东用同一资产重复出资,现金补缴吧,还好数额不大。。这么脑残的行为,好久没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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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4-27 09: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个股东会决议,140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权归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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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7 14: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楼意见,补足140万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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