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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确定关联方时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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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8 11: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交所上市规则》10.1.4:“上市公司与前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保代宝典》第二册P316的【解释3】:“但如同受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控制的,构成关联关系。


请问应如何界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国有资产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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