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851|回复: 1

地理标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19 13: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哪位高人能详细说明一下我国地理标志的相关规定,能否被某一家公司独占使用
发表于 2012-6-20 17: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申请注册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也可以按照《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但不管哪种保护方式,相应地理范围内的生产者都可以使用该标志,不能为某一个生产者独占。因为地理标志的意义主要是表明产品出产自某一地区,防止与其他地区的产品混淆,从而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果被某一生产者独占的话,对同一产地的其他生产者来说不公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4 04:05 , Processed in 0.477229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