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财务顾问业务操作指引
中国建设银行文件
建总发〔2010〕196号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私募财务顾问
业务操作指引》等三项财务
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行财务顾问业务创新,丰富投资银行产品结构,规范业务流程,总行设计了私募财务顾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务顾问及选择权授予财务顾问三项产品(以下简称“三个顾问产品”),并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私募财务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三个业务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三个操作指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行要积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三个操作指引及相关配套文件,开展辖内的系统培训,提升财务顾问业务服务水平,尽快推广三个顾问产品。
二、三个顾问产品是我行根据目前市场需求研发的新的财务顾问产品,各分行应结合辖内市场特点及客户需求制定有效的营销方案,加大营销力度,在为客户设计服务方案过程中,灵活地将这些产品单独或组合进行运用,提升我行投行业务的竞争力。
三、各分行在新业务开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指引中的业务流程办理业务,参照顾问协议示范文本及时与客户签署财务顾问协议,为客户提供充实的财务顾问服务,并及时对提供的服务进行记录、归档。
四、三个操作指引及相关参考文本旨在为分行提供业务指导,请注意保密。总行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文件进行调整、完善和补充,各行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及建议,也请及时与总行联系。
联系人:
私募财务顾问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私募财务顾问业务
操作指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章 业务流程
第四章 内部控制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六章 服务收费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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