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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芯片企业高估值,0对价向高管转让股权涉及的股份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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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9 22: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研究院下属某物联网芯片企业,有明确上市的预期,18年初由创始团队设立,创始团队(其中甲为实控制人,持有65%出资份额,并为后续核心员工代持15%份额)设立合伙企业A作为控制股东,兼为创始团队与后续核心员工的持股平台,研究院为二股东。19年初引入preA轮投资者时估值为6亿。19年下半年引入A轮投资者,投后估值已达12亿元。在引进A轮投资者前,合伙企业吸纳核心员工乙进入合伙企业,由实际控制人甲方以0元价格向乙转让3%股权,目前正在工商过户中。在有明确上市预期的前提下,现在请问:1、无偿转让持股平台的份额,是否已经构成股份支付? 如已构成,是否应就该部分的股份对应的标的公司公允价值调减公司管理费用?
2、是否构成低价转让股权,是否有税务风险?还是在已构成上述股份支付的前提下,不涉及税务风险问题?
3、本次持股平台的股份转让为第一次转让,是否应该叫停?后期以较为公允价格转让,或承担部分税收成本?后续还会吸收其他核心员工进来,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可以低成本的引入核心员工,为后续上市扫清障碍。 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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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0 10:10:50
1. 构成股份支付,需要计提管理费用。
2. 会有税务问题,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3. 是否继续转让,得看多方的诉求。建议在上市后,提出一揽子的股权激励方案。
发表于 2019-9-10 10: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1. 构成股份支付,需要计提管理费用。
2. 会有税务问题,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3. 是否继续转让,得看多方的诉求。建议在上市后,提出一揽子的股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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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15 21: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9-9-10 10:10
1. 构成股份支付,需要计提管理费用。
2. 会有税务问题,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3. 是否继续转让,得看多方 ...

就问题二,如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得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即可以避免在该次授予转让环节的纳税义务了。这个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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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6 12: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pufeng 发表于 2019-9-15 21:43
就问题二,如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得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 ...

行权的时候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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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17 11: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9-9-16 12:04
行权的时候才纳税。

版主,根据上述规定,应该是行权后,转让其持有的激励股权(以限制性股票为例)时才涉及纳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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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7 21: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9-9-10 10:10
1. 构成股份支付,需要计提管理费用。
2. 会有税务问题,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3. 是否继续转让,得看多方 ...

请教:
如果企业签订协议,第一年授予50%,第二、三年根据考核情况将分别授予30%、20%,目前第一年已经授予且做了工商变更,企业目前打算终止第二、三年的授予计划,是否会构成加速行权,提前确认费用,这样的话就会导致对损益的影响比较大,影响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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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8 15: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爱Zero 发表于 2020-8-27 21:11
请教:
如果企业签订协议,第一年授予50%,第二、三年根据考核情况将分别授予30%、20%,目前第一年已经 ...

终止授权应该不是加速行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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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8 11: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pufeng 发表于 2019-9-15 21:43
就问题二,如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得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 ...

需要对股权激励方案到税务机关备案,可以申请递延纳税。实控人作为转让方,0对价转让,价格不公允,是有税务风险(个人所得税)的。至少是按净资产定价。这部分咨询一下会计师/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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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4: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过于纠结转让3%股权个税问题,可以将方案调整为低价增资,这样只有股份支付问题,没有个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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