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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奖励基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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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6 16: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设立高管超额业绩奖励基金,在基金提取完成并确定奖励人员名单后,拟用于购买本公司的股票,是否必须用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的形式?若不是,那奖励基金购买本公司股票必须得公告吗?如果被激励人员名单并未含有大股东或董监高人员,是否可以不公告?法律依据?请大神赐教!
发表于 2019-9-16 16: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直接奖励股票给高管,就需要做股权激励计划。如果是给钱,之后高管或其投资平台去购买股票,就不用了做股权激励计划了,做业绩奖励计划即可。

点评

感谢回复,如果提取奖金并确立了奖励人员名单,这些人也不是董监高,奖励基金用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必须公告吗?必须用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吗?  发表于 2019-9-1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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