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并自10月21日起施行。本次规则修订优化了深市ETF交易结算模式,调整了深市跨市场股票ETF申赎模式,进一步适应市场实际需求,提升市场申赎效率,对促进深市ETF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规则修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深市ETF的交易结算模式由T+1DVP调整为A股模式。调整后,ETF份额交收时间由T+1日提前至T日,资金交收时间仍为T+1日,与A股交收时间一致。二是变更深市跨市场股票ETF申赎模式。在保留场外实物申赎模式的基础上,深市跨市场股票ETF场内申赎模式由“全额现金替代”变更为“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模式,并由中国结算实行担保交收。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市ETF交易结算模式调整,一是简化ETF运作模式,降低市场参与各方的运行成本和操作风险,有利于保障ETF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增强ETF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强化ETF产品的工具属性,有利于引导以机构投资者为代表的中长期资金通过配置ETF广泛参与A股市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跨市场股票ETF场内申赎模式调整后,实现当日申购的ETF份额当日即可卖出,当日赎回所获的股票当日即可卖出,投资者和流动性服务商的份额及资金使用效率均得到显著提升。 近年来,深市ETF产品越来越得到市场认可,数量及规模持续增长。截至目前,深交所ETF共有63只,场内资产净值约1061亿元,较去年底分别增长17%和45%。深交所高度重视ETF市场的创新和发展,近期除优化ETF交易结算模式,还重点推动三个方面工作:一是降低市场成本,于9月12日发布通知,暂免收取ETF的上市初费、月费及流动性服务商交易单元流量费。二是不断丰富ETF产品体系,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地方国企改革等ETF产品发展,推出首批商品期货ETF,积极推动开发跨银行间市场债券ETF、原油ETF等创新品种。三是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持续开展ETF大讲堂、机构投资者座谈会等活动。目前,深交所ETF大讲堂活动已累计举办57期,参与人数1.4万人。 深交所将深刻领会并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市场改革、积极完善基础制度规则、持续丰富产品供给、不断提升市场服务水平,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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