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或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作出特别风险提示: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市场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千山药机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依据是什么?
答: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的,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上市公司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
公司披露《公告》显示,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如中国证监会最终对千山药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本所将按照规定正式启动千山药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二、千山药机股票已被暂停上市,如何执行退市程序?
答: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且2017年、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13.1.6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股票已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2019年12月2日,千山药机《公告》显示,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此情形下,公司现处的财务类指标退市程序将与可能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出现叠加。本所将按照“触及即适用”原则,在其中任一情形触发终止上市条件时启动终止上市程序,并依规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三、如千山药机股票被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投资者是否还有交易机会?
答: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4.23、13.4.24、13.4.2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被本所出具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且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自本所作出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的,自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该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四、如千山药机股票被终止上市,是否能重新上市?
答:根据本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第二条,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因此,公司如被依法依规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将不能重新上市。
五、深交所在千山药机日常监管中,做了哪些工作?
答:自千山药机2011年5月上市以来,本所持续关注公司业绩变化、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情况,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重点监管事项有:
一是深挖业绩变动原因,上报违法违规线索。本所在对千山药机2016年年报进行事后审查时发现,公司新增两类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47%,该两类产品均对单一客户销售且毛利率畸高,客户资金实力、产能利用率和历史沿革存在诸多疑点。经过深入分析、审慎研判,本所上报关于千山药机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证监会于2018年1月立案调查千山药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
二是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违规行为。本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先后就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关联人资金占用、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不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等行为及时启动纪律处分,目前已向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开谴责决定2次,通报批评决定5次。
三是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本所密切关注相关进展,督促公司及时按要求披露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并明确作出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风险提示,向市场和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公司自2018年1月起每月披露立案调查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在2018年半年报披露后每周披露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并在2018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强化风险披露。2019年6月起,本所要求公司在每月前五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四是强化监管协作,提高监管效能。在证监会统一领导下,本所与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形成监管合力,发挥监管联动效能,依法依规对千山药机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六、下一步深交所将如何继续落实退市主体责任,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答: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实现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运行机制,也是出清市场风险、净化市场环境的基础性安排,有助于提高存量上市公司质量。深交所将坚决贯彻证监会“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按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切实扛起退市主体责任,保持监管定力,把好市场出口关,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推进退市机制常态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继续严格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强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精准监管、分类监管,强化信息披露有效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协同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设好资本市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