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487|回复: 7

同一控制下合并--被合并公司为控制人对外购买而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31 22: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大家!

A与B同在C的控制之下,A目前要吸收合并B, B是C之前非同一控制下购买而来。

B单家报表一直维持账面价值计算,在C的合并报表中按照公允价值计入。

现在A要吸收合并B,那B进入A报表的金额,是按照B单家报表的账面价值呢,还是按照C当时购买B时的评估值持续计算的呢?

我有点印象是按评估值,但是找不到依据了。
发表于 2012-8-2 17: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 中有明确规定:  看控制的时间是否在1年以上,若是,则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按账面值入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23: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acpazhang 发表于 2012-8-2 17:20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 中有明确规定:  看控制的时间是否在1年以上,若是,则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按 ...



我查了别处,按照C当时购买B时的评估值持续计算,即consolidated value。其主要依据是:权益结合法是站在最终控制方的立场上,将该合并事项视作其控制范围内经济资源从左口袋到右口袋的转移,仅仅是所在地点变化,因此要采用“对最终控制方而言的帐面价值”为核算基础。


可参考 http://bbs.esnai.com/thread-4747471-1-1.html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3 09: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yiranqsw 发表于 2012-8-2 23:27
我查了别处,按照C当时购买B时的评估值持续计算,即consolidated value。其主要依据是:权益结合法是 ...

B单家报表一直维持账面价值计算,在C的合并报表中按照公允价值计入。  

这是啥意思呢?   







权益结合法是按账面价值,没有问题啊;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有明确规定,控制时间在1年以上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没什么争议,你不会是按照境外准则编制报表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8-3 10: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acpazhang 发表于 2012-8-3 09:44
B单家报表一直维持账面价值计算,在C的合并报表中按照公允价值计入。  

这是啥意思呢?   



肯定是同一控制下。是按账面价值合并,不过这个账面价值是针对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即B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C的合并报表层面所显示的账面价值(自C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B公司控制权的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金额)。这里并非公允价值,如果是公允价值,则是A吸收合并B时点的公允价值。


举个例子,C购买B时,B单家报表按照自己账面价值编制,而在C的合并报表中,B进入合并报表的是按照购买时的公允价值入的。而此时同处C控制下的A来吸收合并B,如果按照B单家账面价值做合并,那C在新编制合并报表时,就会与原合并报表出现差异( 因为B已经消亡,自然不会对B的资产价值进行调整如合并报表),这样明显不合逻辑。 所以A吸收合并B,B需要按自C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B公司控制权的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金额入A的报表,这样C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与以前的报表就不会产生差异。


点评

有道理  发表于 2012-8-4 11:12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先锋币 +3 收起 理由
awei1005 + 5 +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8 15: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三楼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的是“最终控制方视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8 15: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想到 来不及细想。本案中 如果 A 是上市公司 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8 16: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中不涉及自少数股东手中购买股权的情况下,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

  (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在企业合并发生前后能够控制的净资产价值量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即便是在合并过程中,取得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一般也不产生新的商誉因素,即不确认新的资产,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和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

  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应基于重要性原则,首先统一会计政策,即合并方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有关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进行上述调整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将该项合并中涉及的合并方及被合并方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对于一个完整的会计主体,其对相关交易和事项应当采用相对统一的会计政策,在此基础上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支持CPAzha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17 01:33 , Processed in 0.198568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