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公告〔2020〕724号 为了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规则》保持一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指引(试行)》等16件业务规则进行了修改,将涉及“转让”的相关概念修改为“交易”。具体包括:“转让方式”修改为“交易方式”,“转让日”修改为“交易日”,“竞价转让”修改为“竞价交易”,“转让参与人”修改为“交易参与人”等。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办法(试行) 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细则(试行) 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异常情况处理细则(试行) 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细则(试行) 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指引(试行) 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 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8.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 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 1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南 1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 1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 1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五)——股权质押、冻结信息披露 1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 1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 16. 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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