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776|回复: 2

门外汉一疑问 求释疑 v谢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6 10: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那么公司整体变更时,折股的法定公积金也必须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吗?
发表于 2012-8-6 11: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不需要,因为在整体变更这种情况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新公司的设立,原有限责任公司这一主体不存在了,所以不适用这个的,而且在实践中这一部分在转增时一般都是全部转的,剩余部分作为资本公积进行处理的吧。

点评

不知道结论对不对,但是理由中提到“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新公司的设立”的说法不正确,刚刚咨询过工商局,他们认为这不是新公司的设立。  发表于 2012-8-9 15: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8-6 13: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pkujm10 发表于 2012-8-6 11:18
这个应该不需要,因为在整体变更这种情况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新公司的设立,原有 ...

小弟门外汉 无实务经验 十分感谢你的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4 05:36 , Processed in 0.243487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