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内容摘录如下: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保荐代表人应当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同业调研,公司经内部讨论,符合下述条件的投行在职员工可以申请注册保荐代表人资格: 1、已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举办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考试通过后,每年按时参加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考试成绩持续有效; 2、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 3、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4、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 5、未在其他商业机构兼职; 6、担任投资银行前台业务岗位。 符合上述注册条件的员工,根据附件模板准备申请材料,并通过流程用印、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信息变更完成申请。具体材料及流程见附件说明。请相关业务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并积极进行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工作,仔细阅读说明文件并按要求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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