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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申报受理后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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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 10: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助:IPO申报受理后,如果需开展收购,如何操作不影响IPO进程,在保持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合规减少披露
发表于 2021-2-1 15: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1. 最好不要收购;
2. 若要收购,要保证主营业务和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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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 19: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1、要预估收购的业务的资产、负债、收入、净利润、估值与原来上市主体的比例,是否超过10%,50%,100%,注意模拟合并前三年的报表相应指标的比例。
如果超过50%,需要并购之后运营一段时间(具体时间需要查相关规定)

2、如果导致超过100%,有一个规定,得延长并购后运营时间再申报。

3、如果导致主营业务和实际控制人变化,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三年从头来。

4、如果导致董事会、高管出现大比例变动,需要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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