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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 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0]33号),自 2021年 1月 1日起,中国对部分商品税则税目和进口关税进行调整,并将按照约定自 2021年 7月 1日起对 176项信息技术协议产品实施第六步降税,出口关税则维持不变。
2021年的关税调整方案旨在支持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好地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推动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优化升级,因此呈现了以下特点:
惠及民生,鼓励进口——883项商品享受进口暂定税率为减轻患者医药开支,改善百姓生活品质,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部分特殊患儿所需食品,人工心脏瓣膜、造口袋、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等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或零关税。
为满足国内产业对资源、环保、高新技术产品等方面的需求,对飞机发动机用燃油泵等航空器材,燃料电池循环泵等新基建能源设备,柴油发动机排气过滤及净化装置,部分木材、纸、金属制品等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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