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日晶的销售收入与经营活动获得的现金流存在不一致之处,数据真实性有很大问题”,继宁夏日晶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夏日晶”)被同业公司上海汉虹相关人员实名举报后,又有知情人士曝料该公司的财务数据涉嫌造假问题。 某券商投行人士证实,根据宁夏日晶的销售确认条件,以及参考同期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宁夏日晶有突击做大业绩收入的嫌疑。 财务指标背离 作为以生产单晶硅生长炉为主的公司,宁夏日晶最近两年的业绩可谓是突飞猛进。招股书显示,其2011年和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增加51.84%和172.54%。 不过,综合其整个财务数据来看,相关指标之间存在不匹配的情况。上述人士指出,“在其销售收入出现大增的同时,同期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却较前几年均出现了大幅下降,明显与销售收入大增很难匹配。这更加令人怀疑其利润大增背后是否存在水分。” 宁夏日晶2010年主营收入为20088.84 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1.72 ,存货周转率为3.89,2011年主营收入较2010 年增长了51.84%,达到30502.43万元,但其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却分别下降为7.31和3.26。 而类似这种财务指标不匹配的现象并不止这一处。 销售收入突增存“人为”痕迹 根据宁夏日晶的销售价款结算模式,在合同签订日以及发货前等不同阶段,需要按不同比例支付一定的销售价款。与此同时,根据其销售收入确定条件,只有在设备验收合格后,才能确认收入。 业内人士指出,“上述规则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在销售收入确定之前,其就已经获得了60%—90%的销售价款。与之相对应的,也即意味着其经营活动获得的现金流要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 不过,从宁夏日晶的财务报表来看,与此有很大的出入。数据显示,该公司2009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7370.85 万元,而同期经营活动获得的现金流则只有5490.88万元,即便是按照同步结算来看,二者之间仍有着近1800万元的缺口;2010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了2.01亿元,而同期的经营活动获得的现金流则为1.88亿元。 无独有偶,作为与其销售价款结算模式以及相应的收入确定原则相背离的另一数据则来自于——应收账款。数据显示,近三年,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呈增加之势,已经由2009年的207.47万元增至2011年末的5120.31万元。与之相对应的是,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已经由2009年的71.24降至2011年的7.31。 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受产能过剩带来的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在全行业资金链整体呈现紧张之际,宁夏日晶可能并没有坚持其招股书中宣称的那种销售价款按比例预付的销售模式。 对于宁夏日晶而言,这种并未能够落实的结算模式却为其带来了另一大便利,即有助于突击做大申报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其招股书披露,2009年的销售收入中,其中有5200多万元的销售额的合同签订日期为2008年,占了其同期7370.8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的7成;在2010年,同样有2530.77万元销售收入的合同签订日期为2008以及2009年,超过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