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事件: 3月 22日, 工信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在附则 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 执行。” 公开征求意见将于 4月 22日截止。 电子烟获名分, 条例修改或意在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根据说明, 本 次修改明确电子烟属性为“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 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并确定监管主体,亦相当于认可电子烟产品的 合理存在。
我们认为本次修改的核心目的在于规范、整改电子烟产品质 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特别是与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 衔接,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而“经济利益”或是次要考虑,根据灼识 咨询统计, 2019年国内电子雾化烟市场为 15亿美元,而当年中烟利税 超过 1.2万亿元,因此电子烟体量尚且较小。
细则尚未出台,若参考《民促法实施条例》修订过程,细则落地或需一 定周期: 2018年 4月教育部发布《民促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同年 8月司法部对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经过逾 2年,于 2020年 11月方才 列入立法计划。 而目前对于电子烟的定义、尼古丁含量、产品标准等尚 未有明确规定,因此电子烟监管细则同样可能需要一定周期进行市场调 研和探讨。此外,由于征税理论上需修订税法,也将需一定周期落地。
传统卷烟专营专卖,全流程监管: 根据现实施条例, 国家的烟草专卖品 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均实施垄断经营、统一管理,设生产、批发、 零售三类许可,例如生产端,目前仅 19家中烟子公司拥有相关许可, 可细化追踪到每包烟,因此管控非常严格。 而我们认为“参照”并非“按 照”,考虑到国内电子烟产业在国际的领先地位、出口创汇和大量就业, 短期内将电子烟完全纳入中烟体系专营专卖概率较小。 电子烟监管的情境分析。
我们认为电子烟监管细则初期将围绕尼古丁源 头管控、生产端资质管理、零售端牌照管理等方面, 我们假设不同情境: ( 1) 乐观情境: 对零售终端实施牌照管理,参考卷烟零售许可获取难 度不高,对门店间距离等方面进行限制, 因此单区域门店密集度将下降, 但全国覆盖面可能提升。该情境下,中烟可通过终端严管,实现限制青 少年接触、非法广告等,并将管控向生产端传导;中小玩家长期面临出 清, 而悦刻、思摩尔等龙头仍可积极参与,甚至实现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 2)中观情境: 叠加对上游尼古丁来源,即烟农废烟叶严格管控,控制 电子烟油所用尼古丁的供应,从而实现对电子烟整体规模的控制。 该情 境下, 原料供给被限制,电子烟仍将发展,但增速将被限制; ( 3) 极端情境: 中烟深入到电子烟产业各个环节, 实施专营专卖。该情 境下,民营企业参与度大大降低,仅能参与价值较小的辅助生产环节; ( 4)税收:我们认为所有情境下都将叠加征税,但环节、税率等或有差 异,同时法理流程可能较长,因此短期影响较小,但远期将影响利润率。 投资建议: 实施条例修改核心在于明确电子烟名分和监管主体,行业影 响仍待具体细则出台。 逻辑推演下,电子烟产业将结束野蛮生长, 虽有 政策不确定性, 但更可能健康发展,继续关注政策演变。 目前,思摩尔 业务近 70%来自出口,且技术壁垒显著,政策冲击相对有限,建议关注。 同时, HNB 有望随监管推进获得进展,建议关注华宝国际等相关标的。
风险提示: 政策监管趋严风险,渠道拓展不及预期
ca7d3f14-01d1-48f0-a271-e7599f6b53a5.pdf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