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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本次处罚结果反应了发展与规范并重的监管思路。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的罚款,共计182.28亿元,罚款总量较大(此前中国反垄断罚款纪录是高通在2015年被罚的60.88亿元),但4%的罚款比例较为适中。既体现了依法依规和过罚相当的原则,体现了国家强化平台企业反垄断监管的态度和决心,也体现了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目标,反应了发展和规范并重的监管思路。
本次处罚结果的落地标志着平台经济反垄断治理进入新阶段。此次反垄断调查处理具有重要的标志意义和示范作用,释放了清晰的政策信号:国家在鼓励和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同时,将强化反垄断监管,规范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创新发展。2020年以来,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法规,并对多起平台经济领域涉嫌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进行处罚,平台经济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取得较大进展。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计划,2021年还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反垄断法》的修订、制定《禁止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若干规定》等工作。随着本次处罚结果的落地和2021年相关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将进入新阶段。
加强平台经济反垄断,有利于消费者、平台经济内经营者、平台企业等多方面,将推动平台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竞争的环境。没有公平竞争的良好生态,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合理保证,平台经济内经营者正当经营权益将受到挑战,平台企业也将失去创新发展的强大活力。对比来看,发达国家对微软、谷歌等平台经济企业的反垄断监管,并没有让这些企业失去核心竞争力,反而促使其积极做强核心业务,实现长远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已经取得较大成就,但在基础科技、关键技术等领域相对于国际一流科技企业仍有一定差距,大型平台企业间要素流通也面临一定障碍。随着平台经济反垄断的推进,平台企业将积极创新,向更难、更薄弱的科技领域攻坚,大型平台企业间要素将进一步流通。未来或将看到基础科技、关键技术能力更强,更加互联互通的平台经济新局面。
风险提示:平台经济反垄断进一步加强;过度竞争;平台企业间要素流通趋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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