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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股说明书中客户匿名披露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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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1-9-13 11:26:25 |阅读模式
请问论坛各位大佬:

公司有一个客户因商业原因,需要匿名披露,请问向交易所申请的流程如何?有知道的麻烦告知一下,多谢,非军工保密客户,纯商业因素。前五大里只有这一家。
发表于 2021-9-14 14: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创板相关问答中找到的,供参考:
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交易所审核问询回复申请信息披露豁免的,应说明豁免事项和豁免理由,并采取替代方式予以披露,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无重大影响的,通常认为豁免披露理由成立;但申请豁免披露的具体信息业已公开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原则上不得采用替代方式披露该等信息。
发行人应当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豁免申请程序,中介机构应出具专项核查报告,该等文件应当在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审核问询回复时一并提交。审核发现,个别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以 A 公司、B 公司、C 公司指代部分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但在申报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豁免申请程序,本所对保荐机构等采取了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涉及商业秘密的,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也应当做好保密工作,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相关信息泄密。发行人、中介机构应当仔细核验并确认对外披露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审核问询回复已脱密,并自行承担可能导致的泄密风险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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