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代表人注册审核制正式寿终正寝。 10月10日,国务院最新一批取消和调整的324项行政审批项目(明细)正式公开发布。这是自2011年以来,第六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统计显示,此次取消和调整的324项审批项目中,共涉及到证券市场的相关项目共计32项,其中20项为取消其之前的行政审批程序,10项调整为下方行政审批程序,两项为缩小行政审批程序。 其中,保代注册的行政审批也将取消。 “保代注册审核制的取消,并不意味着保代将成为历史,也并不会给行业带来颠覆性的改变。”10月10日,一位接近于证券业协会的有关人士解读称,外界可能对此产生误解,但实际上仅仅是取消了保代注册前的一个流程,其他实质措施并未改变。 “保代彻底改为注册制度后,是新股发行程序中向市场化迈进的一环,虽然步子不大,但也显示了监管层逐渐松开调控之手的风向。”上述有关人士补充。 32项涉证券市场审核法规调整 在32项调整地行政审批权项目中,共计20个项目的行政审批权被取消。除了保荐人代表注册、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四种情形等今后不再经过行政审批核准外,还包括证券公司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审批、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选任或者改任审核、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资格核准、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总代表资格核准,以及期货公司一系列股权、公司营业形式变更的行政审核权的取消。 值得一提的,还有市场中颇被关注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行政审核权也正式被取消。 “这也就意味着,之后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将仅需要通过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之后,向监管层进行报备,而不用再等待有关的审核决议了。”上述有关人士表示,虽然这20个项目的行政审核权被取消,但其中大部分项目在执行实施前后,还是需要向有关监管机构报备。 而另外10项下放行政审批程序的项目中,其之前的行政审批权皆直接由证监会核准。在调整之后,其行政审批权将皆由其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接棒。 保代取消注册审核 IPO市场化渐进 它们主要涉及到证券公司自身的业务变更、注册内容变更、公司章程变更以及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的审批等。而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境内上市外资股业务核准,也将交由其所在地的证监局负责。 而在剩余的两项减少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原本由证监会会同保监会共同审核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将改由保监会单独进行行政审批核准。 保代注册审核制正式取消 “显然,在此次被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核权的32项涉及资本市场的项目中,保荐人代表注册审核核准的取消最为引人瞩目。”10月10日晚,北京一家一线券商投行部门负责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 实际上,有关保代注册审核制的取消,早在今年2月末便已经开始在业内试水。 “早在2012年春节之后不久,有关保代注册放宽的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就已下发到国内部分券商的案头。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保代注册的过程和程序将进一步简化。”上述接近于证券业协会的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 按照之前的保代注册申请的有关条例规定,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申请报告、个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等一系列的文件资料,而证监会在依法受理、审查申请文件后,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在此次变革进行的同时,有关保荐人的管理归属工作也进一步重新划分。 “之前对于保荐人代表的管理和注册工作都归属于证监会负责,按照年初下发的有关保代的新规则,这部分权利将直接归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就是说,之后有关保荐人注册的程序,将交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上述有关人士坦言,自今年4月之后,对于保代注册过程就已经逐渐改变,保代注册将不再需要向证监会递交有关申请等待最后的核准,仅需按证券业协会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备案注册即可。 实际上,当时,同时与之配套实施的还有保代签字权的放宽,每位保代的签字权将由两单扩到四单项目。 “显然保代注册审核的取消所带来的宽松化,以及保代签字权的变化,必将给保代一直以来‘奇货可居’的局面带来较大影响。”上述券商投行部门负责人士坦言,“目前来看,这影响更多的是来自于心理层面,但随着有关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实际效果进一步呈现,其带给整个行业的影响则将是具有变革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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