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117|回复: 1

[疑问求答] 金融资产重分类问题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4-30 16: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高人指教: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1、在限制期结束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可否再重分类至持有至到期投资?2、在限制期内,新取得的投资是否可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发表于 2009-6-19 08: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1、在限制期结束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可否再重分类至持有至到期投资?
这个是可以的。

2、在限制期内,新取得的投资是否可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个人认为不可以。

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是根据管理层对该金融资产的管理意愿和能力而言的,如果企业在未到期将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前处置,表明企业不具备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能力。但是这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按实质重于形式来判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8 13:52 , Processed in 0.878040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