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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出题] 董监高买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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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1 01: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阿聪 于 2012-10-21 10:40 编辑

判断
1、上市公司原副总经理陆某于2008年6月3日离职,于2008年9月5日卖出公司股票1100股
2、上市公司监事杜某,在2007年年末持有公司股票2000股,于2008年将其全部卖出
3、上市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公告200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该公司副总经理黄某于2008年7月4日卖出该公司股票10,000股
4、上市公司董事姚某,该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公告2007年度业绩预告,姚某于1月24日买入该公司股票1500股,并于同年3月3日卖出500股
5、2008年11月6日,某上市公司监事卢某以4.69元和4.78元分别买入公司13900股和20500股,后卢某分别于2008年11月11日、12日和13日以5.70元、5.31元和5.85元分别卖出100股、100股和34200股,共计获利37052.30元
6、自然人金某于2008年5月30日买入某上市公司股票723.66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5.02%,于6月4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7、2008年10月16日,某上市公司股东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买入上市公司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8.63%
8、2008年11月17日,某上市公司原第二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10%
9、2009年2月4日至3月3日某上市公司股东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3752%
10、2009年11月5日至2009年11月11日,某上市公司股东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1%
11、2009年10月26日,上市公司发布业绩快报,2009年10月18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通过竞价系统购入公司股份2.3万股
12、2009年8月17日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副经理上市前持有31000股,于2010年4月10日购入50000股,2010年9月5日该副经理卖出6000股。
13、2009年4月4日至4月23日某上市公司股东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51000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坚持限售存量股份110000股,合计减持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1452%
14、2009年11月10日,某上市公司股东张某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110万股,2009年12月5日其配偶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解除同一上市公司限售存量股20万股,两人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

增加两道:
15、2009年11月10日,某上市公司股东张某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20万股,2009年12月5日其配偶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解除同一上市公司限售存量股110万股,两人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
16、2009年11月10日,某上市公司股东张某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20万股,2009年12月5日其配偶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解除同一上市公司限售存量股20万股,两人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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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1 10: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着回答以下
1、上市公司原副总经理陆某于2008年6月3日离职,于2008年9月5日卖出公司股票1100股(错,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
2、上市公司监事杜某,在2007年年末持有公司股票2000股,于2008年将其全部卖出(错,每年减持不超过25%)
3、上市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公告200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该公司副总经理黄某于2008年7月4日卖出该公司股票10,000股(对,没看出问题)
4、上市公司董事姚某,该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公告2007年度业绩预告,姚某于1月24日买入该公司股票1500股,并于同年3月3日卖出500股(错,1。业绩预告前10日不得买入,2。买入后6个月又卖出)
5、2008年11月6日,某上市公司监事卢某以4.69元和4.78元分别买入公司13900股和20500股,后卢某分别于2008年11月11日、12日和13日以5.70元、5.31元和5.85元分别卖出100股、100股和34200股,共计获利37052.30元(错,违反了短线交易,我估计楼主是想考察计算,但是我觉得计算的结果是37990,就是用总卖价减去总买价)
6、自然人金某于2008年5月30日买入某上市公司股票723.66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5.02%,于6月4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错,3个交易日以内发出)
7、2008年10月16日,某上市公司股东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买入上市公司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8.63%(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5%时就要停止交易,发出权益变动报告,不可能直接增持到8%)
8、2008年11月17日,某上市公司原第二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10%(对,没看出问题)
9、2009年2月4日至3月3日某上市公司股东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3752%(错,减持限售存量股超过1%的通过大宗交易系统)
10、2009年11月5日至2009年11月11日,某上市公司股东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1%(对,同9的解释)
11、2009年10月26日,上市公司发布业绩快报,2009年10月18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通过竞价系统购入公司股份2.3万股(这道题得看哪个板,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都不允许,创业板没明确说,上交所没看到过相关文件)
12、2009年8月17日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副经理上市前持有31000股,于2010年4月10日购入50000股,2010年9月5日该副经理卖出6000股。(错,这个违反了短线交易)
13、2009年4月4日至4月23日某上市公司股东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51000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坚持限售存量股份110000股,合计减持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1452%(错,减持限售存量股预计超过1%的,必须全部大宗交易)
14、2009年11月10日,某上市公司股东张某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110万股,2009年12月5日其配偶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解除同一上市公司限售存量股20万股,两人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错,张某本身已经减持超过了1%,所以必须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而张某的妻子不用,因为张某和其妻子不是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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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09年8月17日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副经理上市前持有31000股,于2010年4月10日购入50000股,2010年9月5日该副经理卖出6000股。 问:到2010年8月16日,正好一年,不可以卖出25%吗?31   发表于 2012-10-22 22:32
第13题,本题出题不太严密,如果4月23日前一个月内股东计划51000股和110000在一个月内减持的,则应全部通过大宗交易;如果无此计划,则51000股不必通过大宗交易。但从从出题本意推测应该假设再次减持都是计划内的。  发表于 2012-10-22 12:38
对,51000不到1%,可以集中竞价系统转让  发表于 2012-10-21 22:13
第13题,应该正确的。大宗交易和公开竞价不能合计。只有公开出售才算到1%里面,大宗交易不算“公开出售”  发表于 2012-10-21 10:42
第13题,51000万股占比不到1%  发表于 2012-10-2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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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1 10: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14,个人觉得对于一致行动人的概念还有值得探讨的地方:股东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是不是与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这个如果根据收购管理办法中明确列示的11种情况的话应该不算。因为在11种情况中,只有上市公司董监高与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同时持股的才构成一致行动人,自然人股东与其投资30%以上的企业共同持股才构成一致行动人。当然,一致行动人条款还有兜底,可以说股东与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属于其他有关联关系的情况。不知道大家在现实中是怎么认定的,请高手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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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售不需要合并账户计算  发表于 2012-10-29 00:43
股东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即使不是30%以上的股东,也会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  发表于 2012-10-21 15:49
是一致行动人。但张某个人公开出售已经1%。  发表于 2012-10-2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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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1 10: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8题我认为大宗交易是可以一次成交的,类似于协议转让。我记得以前在论坛上看到过一个总结的帖子,意思是如果是通过集中竞价系统买卖,到5%的时候必须停止发出权益变动书,但是协议转让不用,可以交易完成后立即发出权益变动书,不受5%的限制。楼主出的题很好,赞一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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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先减持5%,公告之后等几天再减持  发表于 2012-10-21 10:49
大宗交易也需要!  发表于 2012-10-2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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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1 10: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的窗口期包括: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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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1 1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限售存量股份是指哪些类型的股份?
限售存量股份主要包括两部分股份:
一是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安排的股份,俗称“股改限售股”;
二是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IPO)前已发行的股份,俗称“发起人股”。
存量股份不包括:上述存量股份因送股、转增、配股而孽生的股份(含解禁前获得的孽生股份);上市公司增发、定向增发形成的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IPO过程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形成的有限售规定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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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1 10: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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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1 10: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其中“公开出售”仅指通过我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股份的行为,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股份行为不属于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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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1 10: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对于“1%”减持数量的计算中,按账户进行计算,不对实际控制人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的股份进行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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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出自哪个法规?能够告知一下?  发表于 2012-10-22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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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1 10: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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