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7日 14:30 市场资讯
来源:中新经纬 (丁丹) 企业上市第一年就突现业绩“变脸”,保荐机构、保代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北交所官网8月26日发布的两份文件指出,因均存在所保荐项目在上市当年即发生亏损的情形,北交所决定对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及相应项目保代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业内人士表示,企业如果在上市当年就出现亏损,会对投资者信心造成影响,监管措施有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 上市当年亏损超6亿元 北交所指出,经查,中信证券及两名项目保代保荐的贵州安达科技(3.510, -0.11, -3.04%)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达科技)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交所上市,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根据安达科技今年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安达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约为6.34亿元,安达科技在上市当年即发生亏损。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另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存在上市当年即亏损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的情形,北交所可以视情节轻重,对保荐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对于中信证券及两名项目保代,北交所依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北交所同时提出警示,中信证券方面应当充分重视有关问题,根据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切实履行保荐职责,“对于上述惩戒,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值得一提的是,贵州证监局8月7日已依据相同的事实,对中信证券及两名项目保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安达科技成立于1996年8月,以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前驱体为主。安达科技2023年3月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2021年、2022年上半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31亿元、6.12亿元。 中新经纬注意到,贵州证监局今年8月7日对安达科技及安达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建波、财务负责人申小林出具警示函。经查,安达科技将客供碳酸锂对应磷酸铁锂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由净额法调整为总额法,导致披露的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分别多累计确认营业收入10.25亿元、13.48亿元、17.49亿元、19.23亿元以及分别多累计确认营业成本10.25亿元、13.48亿元、17.49亿元、19.23亿元,并先后于2024年4月26日、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进行更正,造成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强调保荐机构及其代表人的责任” 与中信证券一同被北交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还有国信证券及两名项目保代,原因同样是所保荐IPO项目上市当年即发生亏损。 北交所指出,经查国信证券及两名项目保代保荐的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利尔达)于2023年2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根据利尔达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利尔达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为1831.71万元,利尔达在上市当年即发生亏损。 北交所也对国信证券、两名项目保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提出警示。今年5月10日,浙江证监局也依据相同的事实,对国信证券及两名项目保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公开资料显示,利尔达成立于2001年12月,主营嵌入式微控制器、无线传感网智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利尔达2023年1月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2021年、2022年上半年分别实现净利润1.83亿元、0.78亿元。 今年5月10日,浙江证监局对利尔达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24年2月29日,利尔达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2.44万元。2024年4月23日,利尔达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01.6万元。2024年4月26日,利尔达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01.6万元。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此外,利尔达《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相关内容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对于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同日因保荐项目上市当年即亏损被北交所自律监管的情况,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指出,监管措施强调了保荐机构及其代表人在IPO过程中的责任,他们需要对所保荐的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确保企业符合上市标准,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模式、市场前景等有充分了解。在田利辉看来,企业如果在上市当年就出现亏损,会对投资者信心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市场稳定,“监管措施有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市场出现过度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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