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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同一交易对方控制下的两个主体合规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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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4-8-29 12:41:42 |阅读模式
各位坛友,最近在设计一个收购方案很头疼,想问问各位~~
有一个股改后的企业a,它在香港有一个全资子公司b,b是专门负责运营的,主要面向的就是海外的客户群体。
老板想把b从母公司a中剥离独立出来,同时搭一个和a一样的股权结构(原来a的上层股东不变,平移过去成为b的股东,a和b从母子变为兄弟)。和收购方沟通并购事项的时候,按照两个主体同时被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向去设计。
想问一下:
1、像这种全资子公司从母公司中剥离,又按照两个主体去并购,这符合法规和管理办法要求不?(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各种法规及其他窗口意见)
2、这两个主体的资产评估分别怎么评?会不会增加一些税负?
3、a和b是不是不应该有业务重叠?还有什么其他的注意事项?
发表于 2024-9-22 18: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先锋币

1.符合
2.主要是税收的因素和境外投资登记的因素
3.业务重叠关系不大,因为都被上市公司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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