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567|回复: 6

关于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7 23: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项目遇到的问题,发行人在有限公司阶段有几次股权转让的价款支付是受让人先将款付给发行人,发行人再付给转让方,据发行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是当地工商局要求这样做的,为的是保证股权转让款的实际支付。
团队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涉嫌抽逃出资,一种认为不碍事,只是一种支付形式而已。
请教各位,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案例的,大家是怎样处理的?
发表于 2012-11-8 08: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嫌抽逃出资?是哪个券商?很好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1-9 15: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钱先打到公司,进行了留痕,挺好的呀。比转让双方打个现金收条要真实一些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8 18: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实披露,不影响申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0 14: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公司记其他他应收或其他应付,则不影响发行和上市;但如果象苏州的有些公司那样引起注册资本的变动,则应当查明资金往来是否属实,有可能涉嫌抽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1 22: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股权转让不涉及抽逃出资等不实行为;此外该种行为支付留有轨迹,及时核查时也无妨,况且也有工商局进行兜底背书,应该没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1-22 09: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股权转让是转让方和受让方的间的交易行为,原则上转让款不需进公司帐户,如果汇款(汇进/汇出)单据上都明确记载为代收代付款项,并已作相应会计处理,应该没问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9 09:35 , Processed in 0.410381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