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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和办公地不一致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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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16: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公司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注册于经济开发区园内。但实际办公地却在同一城市的而另外辖区。根据工商登记有关规定,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处以罚款。如果要避免被罚,是否只能成立分公司?
发表于 2012-11-20 22: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问题是主要办公地不是住所,我觉得设立分公司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见公司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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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07: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可以设立分公司,实际上很多公司都是这么处理的。


【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增设经营场所是否要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
【文 件 号】工商企字[2000]第103号
【颁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日期】2000年05月25日
【实施日期】2000年05月25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增设经营场所是否要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企业增设经营场所是否要登记的请示》(苏工商[2000]2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无论是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还是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公司,住所均只能有一个。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设立或变更经营场所均应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经营场所没有的数量限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未规定"经营场所"为登记事项,公司在住所之外设立的经营场所应按分公司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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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13: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因此,公司应该考虑迁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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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4: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点不理解 ,设立分公司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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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14: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其实设分公司最保险,但其实很多公司连分公司都没设,没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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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1 17: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做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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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4 21: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的话,住所与主要经营地应一致,如不一致应注册分公司
如果是非公司企业,可以有多个经营地,但要在工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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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12: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理论上而言,由于在经济小区中并没有公司办事机构,应当迁址办理变更,但由于目前经济小区与地方招商引资工作紧密相连,如按前述处理,那所有的经济小区都要关门了.因此,目前监管部门采用的方式是你只要在实际经营地办个分公司,也就不会再管了.当然如果你从事的是需要许可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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