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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知识点] 配售对象一题(陷阱大大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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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5: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列可作为配售对象的是:
A、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B、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C、一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D、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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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币 +1 收起 理由
ahowjoyo + 1 催答案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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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12-11-24 16: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选AB. 定向理财账户可以作为证券公司自主推荐的配售对象;CD已经禁止,见协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与配售对象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2012年7月6日 中证协发[2012]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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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理财可以吗??不可以吧 请教  发表于 2012-11-2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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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币 +3 收起 理由
touhanghq + 3 厉害,呵呵,选A有依据吗?我找了好久才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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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6: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列可作为配售对象的是:AB
A、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B、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C、一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D、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划

我记得CD以前都是可以的,被今年的一个通知取消了。通知的名字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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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币 +3 收起 理由
touhanghq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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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6: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案只有B,A项--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理财计划好像是不可以的,承销管理办法没有规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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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6: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吗?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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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7: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B。那个文件哪里有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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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7: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AB

A可以的。

深交所关于发布《资金申购上网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的通知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可作为不同账户参与申购。

不知道能不能参与网下询价,如果能参与,那么万一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是自然人参与的,是不是规避了自然人需要券商推荐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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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券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投资和自然人亲自上还是有本质不同的,前者是委托给券商操作了,自己不管  发表于 2012-11-27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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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7: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础题啊,一对一当然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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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8:29: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为什么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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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1-24 19: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一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信托计划成为新股配售对象的备案申请;停止已完成备案的一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信托计划的新股配售对象资格
这个集合信托计划是不是说“一级债券型信托计划”,理论上协会不应该废证监会的文件啊

点评

没有废证监会的文件,他们打新股为目标,所以被毙了  发表于 2012-11-24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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