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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15: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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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视讯:
3、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和验资
(1)资产评估事项
①有线电视台出资所涉资产的评估情况
有线电视台为组建发行人,向当时的深圳市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深圳市投
资管理公司申请评估立项,并于1994年6月26日获得了深投立字(1994)33号《深
圳市资产评估立项批复的通知》。
受有线电视台委托,1994年8月30日深港评估公司以199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
准日,对有线电视台的全部资产(含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深港评字(1994)
第0058号评估报告,具体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评估前 评估后 溢值 溢值率
总资产 25,900,636.74 109,975,838.90 84,075,202.20 324.60%
总负债 23,450,558.74 23,450,558.74 -- --
其中:土地使用权(B306-5 号) 2,021,634.00 84,664,850.00 82,643,216.00 4,087.94%
净资产 2,450,078.00 86,525,280.20 84,075,202.20 --
根据深港评字(1994)第0058号评估报告,有线电视台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
为86,525,280.20元。该整体评估结果并未得到深圳市当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
确认,但该评估报告中有关无形资产(即B306-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结果
获得了深圳市国土局1995年3月26日核发的深规土(1995)128号《关于深圳有线广
播电视台以土地作价入股问题的批复》的确认,该批复对有线电视台净资产中
B306-5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格84,664,850.00元予以了确认。关于《资产评估报
告书》的具体情况还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之“十四、资产评估情况”的有
关内容。
②通讯工业出资所涉资产的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1995年6月1日的《第058号验资报告》,通讯工业以
未经评估的7.421km光缆代替现金出资193,711元。
(2)验资事项
对本公司设立的出资情况,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于1995年3月28日和6月1日分
别出具了(95)验资报字第021号《验资报告书》和(95)验资报字第058号《验
资报告书》,对本公司6家发起人依据《组建合同书》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
进行了验证。有关验资报告的具体情况还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十五、验
资情况”。根据该验资报告,本公司6家发起人当时的应缴出资和实缴出资情况如
下表所示:
序号 出资人名称 应缴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有线电视台 2,520(净资产) 2,520 42%
2 通信投资 900(现金) 900 15%
3 深大电话 780(现金) 780 13%
4 工行信托 780(现金) 780 13%
5 通讯工业 720(现金及部分实物资产) 720 12%
6 中金实业 300(现金) 300 5%
合计 6,000 6,000 100%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和验资中:第一,有线电视台出资的范围在不
同的法律文件中有不同的界定,即是以净资产还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问题存在
不同的表述。在《组建合同书》、深圳深港专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港[1994]
第005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第021号验资报告》
和《第058号验资报告》中表述以净资产出资,而当时的公司章程规定以土地使用
权出资;第二,通讯工业未按照《组建合同书》和当时的《公司章程》的约定全
部以现金出资,且用于出资的实物未经评估作价;第三,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有线
电视台的资产评估未获得当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第四,有线电视台经评
估的净资产折股后的余额转为对发行人债权的行为,不符合1994年11月3日国家国
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关于
净资产未全部折股的差额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为负债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已就发行人上述问题发表意见,其结论性意见为:
第一,因股东的出资行为是以验资报告的验证为准,即有线电视台是以净资
产出资,所以发行人《章程》的错误不影响发行人的股权设置,但发行人设立过
程中有关资产评估应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深圳市国资委于2007年8月21
日的对国有股权设置的确认实质上也是对资产评估的补充认可。第二,通讯工业
以未经评估的光缆代替现金出资193,711元人民币事宜,实际是以货款抵付出资,
且相对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该部分实物出资数额很小,并不对发行人的注册资
本构成实质性影响,同时,公司登记机构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未对此提出异
议而予以登记,故不影响发行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和通讯工业股权的实质形成;第
三,发行人的国有股权设置事宜于2007年8月21日获得深圳市国资委深国资委
[2007]270号的确认,故发行人的股权设置已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第四,
发行人于1996年12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更改注册资本及新股
东认购股份的决议》,同意以发起人对发行人的借款转为发行人股本金,并经1997年
10月8日深圳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除工行信托和通讯工业放弃认购增资,
有线电视台等四家发起人的借款均全部转为注册资本,纠正了净资产折股后余额
作为负债的行为。
综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各发起人已实质性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于事
后获得深圳市国资委对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准文件,现为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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