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005|回复: 2

募集资金使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5 16: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中规定“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这个总额应是超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但是以后年度补充流动资金都以这个总额为基数核可使用的超募资金吗?还是补充过2年后以余额为基数。
发表于 2013-1-5 21: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现在应该是30%了,监管2号文已统一各板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8 13: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同的帮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16 19:25 , Processed in 0.183813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