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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需要商务部审批还是省商务厅批一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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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10: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什么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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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12: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限制类审批权限为1亿美元以下在省级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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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14: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其业变更、审批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改进外商投资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新增投资总额及新增注册资本属于限额(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 鼓励类、允许类 1 亿美元,限制类 5000 万美元,以下简称“限额”)以下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第三条涉及事项除外)。
    二、限额以下(转制企业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计算)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设立及其变更(包括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上市公司其他有关变更),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第三条涉及事项除外)。
    三、外商投资有专项规定的行业、特定产业政策、宏观调控行业继续按现行规定办理。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仍按有关规定报商务部审核。
    四、各地外资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审批,并及时向商务部备案。
    五、本通知自 2008 年 8 月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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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16: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印象中,审批额度已经进一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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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21: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方便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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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0 10: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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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6: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除省外,个别扩权的副省级市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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