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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383|回复: 7

关于抵债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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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0: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各位:   甲欠拟上市公司乙的钱,乙欠丙的钱,现甲准备拿房产抵账,能否签三方协议,甲的房子直接抵给丙?直接过户到丙的名下?
发表于 2013-3-15 11: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丙出一个证明文件证明因收到甲的房产而免除乙的债务,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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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5 11: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star 发表于 2013-3-15 11:16
如果丙出一个证明文件证明因收到甲的房产而免除乙的债务,应该是可以的。

谢谢楼上答复,不过这个在三方协议里已有约定,证明无此必要,关注点在于甲的房产能否不经乙,直接过户给丙,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因税的问题存在障碍,或拟上市公司乙有无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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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1: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障碍没有什么,主要是税的问题,你需要仔细分析一下税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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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5 11: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3-3-15 11:44
障碍没有什么,主要是税的问题,你需要仔细分析一下税务成本。

版主高见。主要是担心,操作中房管局不接受三方抵债协议,而要求房产从甲过户给乙,再从乙过户给丙。因为金额较大,这样一来耽误乙申报时间,二来可能乙会增加税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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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2: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样,还是走一笔现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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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2: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甲本来就是欠乙的钱,乙欠丙的钱,乙丙之间债务转让协议,甲方直接欠丙方的钱(甲方只要知道就可以,不需要甲方同意),甲方房产过户给丙方,跟税务局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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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5 13: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huandaowu 发表于 2013-3-15 12:43
甲本来就是欠乙的钱,乙欠丙的钱,乙丙之间债务转让协议,甲方直接欠丙方的钱(甲方只要知道就可以,不需要 ...

呵呵,怕是有点关系,实际操作下试试,看看房管、税务那边是否会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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