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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股东纳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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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13: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B公司清算注销,其剩余资产归属A公司,请问A公司需要纳税吗?如果需要的话都会涉及哪些税种呀?税法之繁杂,实在是让小生头疼惭愧呀~~~
发表于 2013-3-28 16: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吸收合并还是直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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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8 17: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3-3-28 16:16
是吸收合并还是直接解散?

真是行家~~~一句就问到了点子上!
现在在做项目设计,两种方式都涉及了,我知道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余的就不太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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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20: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军都圣骑 发表于 2013-3-28 17:26
真是行家~~~一句就问到了点子上!
现在在做项目设计,两种方式都涉及了,我知道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余的 ...

A公司分得的财产属于B公司的留存收益(即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部分不需要交税,剩余财产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所得或损失。
建议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具体规定如下。
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后的余额为可以向企业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财产。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去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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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金币 +10 先锋币 +8 收起 理由
fesson + 5 + 5
heisure + 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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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20: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股东层面,没有其他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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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23: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是吸收合并,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和《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公告第4号)的规定,区别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两种情况。

点评

该方案。。因不会涉及到特殊性税务处理。。。。没有股份支付。。。  发表于 2013-4-1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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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币 +5 先锋币 +3 收起 理由
heisure + 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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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9 09: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xinsijun2753546 发表于 2013-3-28 23:34
若是吸收合并,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

多谢~~~很是受用~~~

点评

请以评分方式表示感谢!  发表于 2013-4-11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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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9 09: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kevinwgl 发表于 2013-3-28 20:12
A公司分得的财产属于B公司的留存收益(即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部分不需要交税,剩余财产超过投资成本 ...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股息所得也应该纳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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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09: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军都圣骑 发表于 2013-3-29 09:36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股息所得也应该纳税吧?

企业所得数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 国债利息收入;
(二)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
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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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19: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正解,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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