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023|回复: 4

[历年真题分析] 诉讼管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3 14: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企业在A地销售,乙企业在住所地B散布虚假消息影响了甲企业在A地和B地的销售,是否可以向A地法院起诉
发表于 2013-6-3 16: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  应向B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起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6-6 14: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名誉侵权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点评

霸气~  发表于 2013-11-18 19:37
***  发表于 2013-6-6 16:28
正解,A地属于侵权结果发生地,可以向A地起诉  发表于 2013-6-6 15:05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1 先锋币 +1 收起 理由
yu112358 + 1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11-18 16: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真仔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8 17: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所在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3 08:27 , Processed in 2.754859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