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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项目至少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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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12: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办券商应针对每家申请挂牌公司设立专门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起草尽职调查报告,制作推荐文件等。
第七条 项目小组应由主办券商内部人员组成,其成员须取得证券执业资格,其中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分析师
至少各一名。
行业分析师应具有申请挂牌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关专业知识,并在最近一年内发表过有关该行业的研究报告。
第八条 主办券商应在项目小组中指定一名负责人,对项目负全面责任,项目小组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两个以上推荐挂牌项目,且负责财务会计事项、法律事项或相关行业事项的尽职调查工作;
(二)具有三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且具有主持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项目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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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13: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理解的,最少可以是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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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13: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业分析师有什么要求吗?没细说啊,所谓的行业分析师是不是就是证券公司注册的那个证券分析师(通过投资分析那个,好像很简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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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13: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行老头777 发表于 2013-6-28 13:52
行业分析师有什么要求吗?没细说啊,所谓的行业分析师是不是就是证券公司注册的那个证券分析师(通过投资分 ...

有具体要求,记不清楚在哪个文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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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14: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点问答第二期

五、按照规定“行业分析师应具有申请挂牌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关专业知识,并在最近一年内发表过有关该行业的研究报告”,其中“相关专业知识”和“发表”如何认定?

行业分析师是否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由主办券商自行评价。发表的“研究报告”应针对拟推荐公司所属行业,行业分类应对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具体到大类编码(为单字母加两位数字编码)。研究报告可以为行业研究报告或公司研究报告。行业研究报告应侧重于对行业特点及未来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行业竞争状况、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经营模式等方面的研究。公司研究报告应为对与拟推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公司在市场、产品与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在公开出版刊物或主办券商内部研究刊物上发表。研究报告应作为行业分析师任职资格的证明材料于报送推荐文件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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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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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16: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某个项目组成员既有会计师资格,又有律师资格,可以都由他签字么?
(2)项目负责人可以是会计师、律师、行业分析师中的一个吧?
如果可以的话,2个人就行了,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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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9 09: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fujp 发表于 2013-10-8 16:13
(1)如果某个项目组成员既有会计师资格,又有律师资格,可以都由他签字么?
(2)项目负责人可以是会计师 ...

(1)有券商问过股转公司,一个人可以同时签会计师和律师的
(2)项目小组负责人可以兼任会计师、律师或者行业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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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 15: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三人以上。我有同事既有注册会计师 又有律师,还能签行业。但是股转说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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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09: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只是找三个能签字的NEEQ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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